法律援助署署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
郭立桩 高等法院特准个案经理, 法律援助处常设专家证人, 香港理工大学荣誉讲师复康科学系职业治疗部冯检基 香港立法会和区议会议员李国麟 立法会卫生服务界议员赵家贤 香港东区区议会太古城西民选议员,土地审裁处建筑物管理认可调解员雷张慎佳 防止虐待儿童会总干事。
法律援助署署长(中国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112010年1月在香港,东涌一名老妇取得法律援助后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复核,挑战港珠澳大桥香港段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122011年4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判决环境保护署署长败诉,指环评报告未有比较大桥兴建前后空气污染程度的变化,违反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的要求及其立法宗旨,决定撤销对工程批出的;声称患有糖尿病和心脏病的朱绮华,去年通过法律援助,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要求推翻环保署2009年10月通过的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段及香港接线段的两份环评报告朱绮华在司法复核中指出,环保署署长批准港珠澳大桥的两份环评报告,没有评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